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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1、抓好日常考勤登记;
2、局机关文电收发、上传下达、办文办会;
3、做好民调走访工作;
4、《发改志》评审并交付印刷;
5、会同各股室做好局机关及业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橱窗更新(重点办配合);
6、整理完成文明单位创建申报材料;
7、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股
1、事业单位法人年审;
2、继续做好2016年度干部职工奖金审批工作;
3、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异动申报和基数调整工作;
4、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股
1、搞好4月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汇缴;
2、继续做好3月份未完成的年终结算,新年建账、记账等会计业务性工作;
3、配合调度项目前期经费;
4、财政局安排的会计业务性工作;
5、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改革和投资股
1、和县改革办做好衔接,明确2017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并将任务分解到成员单位;
2、做好四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全市排名跟踪工作;
3、继续和国开行衔接,牵头做好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县城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特色小镇等项目融资工作。和国开行签订协议,落实好农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第一批贷款发放;
4、印刷出版《十三五规划纲要》;
5、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农村经济股
1、做好迎接省对县2014年至2016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2、做好2017度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3、做好2017度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地测量工作;
4、完成2017度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并下达批复;
5、对已完工的农业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6、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交环资能源股
1、编制好隆回县“十三五”生物质发电项目实施规划;
2、搞好能源装备自主创新发展调查;
3、做好国家、省对2016年度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督查迎检工作;
4、跟踪协调好上报的2017年度工交、能源、环资项目;
5、配合做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6、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会发展和服务业股
1、督查2016年社会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情况;
2、收集整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需征地或已征地项目资料,并向财政申请资金;
3、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贸金融和高技术产业股
1、启动隆回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隆回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县信用办),对接杭州湛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社会信用共享平台和“信用隆回”网站;
2、做好富硒米业公司粮食仓储项目的验收工作;
3、配合城投公司做好债券发行工作;
4、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招投标和法规股
1、督促相关单位对违规招投标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配合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2、草拟隆回县公共资源交易监审委员会成立文件及相关管理制度;
3、开展招投标日常审批及监管工作;
4、车改工作。完成23辆流拍车辆的第二次拍卖;协助县委办完善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并规范运行;完成各单位车改方案审批并下达批复;对执法执勤部门车辆管理运行工作进行检查;
5、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湘西地区开发股
1、全面修改完善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
2、完成大湘西地区茶叶公共品牌建设专项、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补助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等三类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
3、对2017年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项目、湘西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及就业扶持项目进行现场踩点、落实项目资金计划明细;
4、与相关资质单位共同编制2017年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5、加快完成2016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建设、验收,加快推进项目资金拨付;
6、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价格管理股
1、及时报送5月份各类价格监测报表;
2、对烤烟种植调查户种植烤烟情况的进行跟踪调查;
3、及时报送县城污水处理费报表;
4、及时报送出租车运价政策工作情况表;
5、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6、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收费管理股
1、调研其他县学校食堂伙食费执行情况;
2、制定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管理细则;
3、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优化经济环境股
1、局本级《行政许可标准化和规范公共服务事项》清理编制和上报;
2、隆回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汇总;
3、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重点办
1、制定下发《隆回县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办法》;
2、跟踪调度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3、配合办公室完成宣传橱窗的更新;
4、组织前5个月重点项目巡察考核工作;
5、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价格监督检查所
1、教育收费检查;
2、处理价格投诉举报;
3、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价格认证中心
1、及时完成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委托来的案件认证工作及向市中心报送各类工作报表;
2、对4月份已完成的案件进行整理归档;
3、组织中心人员进行不低于两次业务培训;
4、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政务窗口
1、做好除社会事业以外的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工作;
2、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3、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4月26日